中国与东盟既是近邻,又互为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建成,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及其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中国正在实施国际产能合作,为中国—东盟合作注入了新活力,呈现出双方广阔的合作发展前景。
2018年是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 15 周年,是中国—东盟创新年,也是东盟进入第二个 50 年的新纪元,更是为双方未来合作关系发展带来深远影响的一年。
为了进一步促进双方企业间的经贸合作,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东盟北京委员会将举办第八届中国企业走进东盟评选活动和第七届东盟企业走进中国评选活动。
一、评选活动组织单位
1. 第八届中国企业走进东盟评选活动
主办单位: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东盟北京委员会(由东盟十国驻华大使馆组成)
2. 第七届东盟企业走进中国评选活动
主办单位: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东盟北京委员会
协办单位:中国新加坡商会、中国泰国商会、中国马来西亚商会、中国菲律宾商会、中国印尼商会
二、活动背景
1、东盟是中国周边外交和对外经贸合作的优先方向,是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必经之路。近五年多来,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将中国与东盟友好关系和经贸合作带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已日益成为双方合作发展的强劲动力,正在并将进一步惠及区域稳定和经济增长。目前,东盟是世界第六大经济体、亚洲第三大经济体。在全球经济环境依然动荡中,新兴市场的东盟地区经济持续增长。
中国已连续 9 年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也是中国企业在国外投资和海外工程承包的重要市场。
2、近些年来,东盟经济的增长让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看好邻近东盟市场。
(1) 在贸易方面,双方贸易额由 2003 年的 782 亿美元增长到 2017年的 5148 亿美元,涨幅高达 558%。去年,在中国与东盟十国贸易增速方面,增速超过20%以上的有四个国家:文莱(增长 36.5%)、老挝(增长 28.6%)、越南(增长 23.5%)、柬埔寨(增长 21.7%)。
(2) 在投资方面,2017 年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的 59 个国家有新增投资,投向国家的前四位都是东盟国家,即新加坡、马来西亚、老挝、印度尼西亚。2017 年,中国对东盟十国直接投资存量为 883.6 亿美元,比 2016 年增长 23.5%。对越南、老挝、马来西亚等国家投资增速加快,2017 年投资存量同比增速分别为 165.9%、24.0%、39.7%,对文莱的投资突飞猛进,从 2016 年的 2 亿美元增加到 2017 年的 28.8亿美元,增加了 13 倍。
(3) 在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方面的合作也正在不断发展,截至 2017 年 5 月底,中国企业累计在东盟国家签订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合同额达 2962.7 亿美元,累计完成合同额 2040 亿美元。目前,还有一大批公路、铁路、港口、航空、电力、桥梁等项目在实施。
3、习近平主席提出,要打造更高水平的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迈向更加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去年 11 月,李克强总理与东盟领导人就制定“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 2030 年愿景”达成重要共识,均为中国—东盟合作注入了新活力,呈现出双方广阔的合作发展前景。
4、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是中国与东盟对话合作机制之一,是代表商界的对话合作机制。在中国与东盟国家通过的《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2016—2020)》里提及: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进一步通过会议和开展活动,促进中国和东盟商会及行业协会间的交流与合作。
在东盟秘书处、东盟国家驻华大使馆等有关单位的支持下,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已经成功举办了七届中国企业走进东盟评选活动和六届东盟企业走进中国评选活动。
三、评选目的
通过举办双向评选成功企业的活动,总结中国和东盟国家的企业开拓对方市场的成功经验,宣传和推介成功案例,促进双方企业更有效地发展互利合作,促进企业在海上丝绸之路和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中获得新商机。
四、评选项目
(一)2018 中国企业走进东盟评选活动将评选出“2018 中国走进东盟十家成功企业”;
(二)2018 东盟企业走进中国评选活动将评选出“2018 东盟走进中国十家成功企业”。
五、评选条件
“2018 中国走进东盟成功企业”和“2018 东盟走进中国成功企业” 需具备:
1、中国企业在东盟或东盟企业在中国开展经贸合作取得赢利, 并获得所在国家合作伙伴的好评;
2、中国企业与东盟有关国家或东盟企业与中国的贸易额(或投资额、工程承包完成额、业务营业额)较大;
3、企业开展贸易(或投资、工程承包、服务贸易等)有后续能力和长期规划;
4、企业自愿参与评选活动。
六、评选组织
邀请中国有关商(协)会领导人、中国驻东盟有关国家大使馆经商处参赞和东盟十国驻中国大使馆经商处参赞为评选顾问。
评选办公室设在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
七、评选程序
(一)第一阶段:2018 年 7 月—9 月下旬,推荐
由中国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贸促会有关省市分会、中国和东盟国家有关行业商(协)会、东盟国家在华商会、东盟十国驻华大使馆经商处和中国驻东盟有关国家大使馆经商处等有关机构推荐企业参加评选;企业也可自荐。
(二)第二阶段:2018 年 10 月—12 月中旬,初选
经评选活动办公室综合上述推荐后,提出初选名单,进行调研和征求各有关方意见。
(三)第三阶段:2019 年 1 月中旬,确认并颁奖
评选活动办公室汇总上述征求意见后,提出评选名单商东盟十国驻华大使馆确定评选结果,在春节前隆重举办的中国—东盟迎新春联谊会上举行颁奖仪式。
八、评选原则
1、企业自愿、有关方推荐;
2、广泛征求意见;
3、公平、公正、公开。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
2018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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